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管理办法(暂行)
(2009年8月23日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和规范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保障志愿服务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和无偿献血志愿者(亦称:志愿服务者、志愿工作者、简称:志工)参与,自愿无偿的为推动无偿献血活动持续发展提供志愿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献血的亲身感受、知识、技能、体能等资源,自愿代表红十字组织和社会各界、协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配合采供血和健康教育机构,发挥可与民众零距离接触等身份优势、现身说法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保留和召回等志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和海外人士,统称为无偿献血志愿者(注:定期无偿献血或报名应急无偿献血者称为“志愿无偿献血者”或“志愿献血者”)。
不足18周岁、没有献血经历或尚未接受志愿者初级培训的青少年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应征得合法监护人同意,并在已注册的无偿献血志愿者的监护和辅导下开展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
第四条 红十字会和采供血机构可分别组建和指导由无偿献血者及关心和支持无偿献血活动的爱心人士组成的,从事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
第二章 组 织
第五条 宜昌市红十字会组建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名称为: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以下简称“献血志愿服务队”)
(一)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隶属于宜昌市红十字会,日常工作由宜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负责。
(二)本队的队徽是血滴形的衬底托着一个红十字镶嵌于一颗底朝上,尖向下的红心上。红心的心尖两侧标有红色英文:CHINESE RED CROSS,外围饰有本队黑色中文名称“中国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环绕排列,意在标明组织所处地域和名称。中文外围由草绿色线条框起,象征着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在红十字人道主义和爱心奉献精神的感召下,自愿无偿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保留和召回等志愿服务。
(三)队干部采取选聘与竞聘相结合的方式聘任。
献血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由于服务队正在成立初期志愿者之间相互还不了解,因此由宜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暂定队长和副队长。组织工作运行二年以后,第三年由服务队队员们进行投票选举产生队干部。
一般情况下,队干部每届任期五年。
第六条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和活动要依托社会各类资源,在凸显各地特色的基础上,适当加大社会的参与面和覆盖面。
第七条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要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向志愿者发布信息,提供服务岗位,落实好相关的保障措施。
第三章 管 理
第八条 招募。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任务招募志愿者。招募志愿者,应当明确招募对象和任务,公布服务项目和志愿者的条件、数量和服务内容等,并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必要告知和说明。
招募通知可通过媒体、网络和其他有效方式发布。
第九条 登记注册。
(一)个人申请加入志愿者,应填写《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队员申请表》,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并按要求参加相应的培训后在宜昌市红十字会备案,经批准和实习后,填写《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登记表》,配发无偿献血志愿者证,即成为志愿者。
(三)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的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及统计工作。
第十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获得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二)获得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三)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
(四)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本队内部的选举和被选举。
(六)有退出志愿服务队的自由。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十一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志愿提供服务,不计报酬。
(二)遵循红十字运动的宗旨和基本原则,虚心学习红十字和血液科学知识、献血常识及志愿服务理念和技巧,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三)正确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妥善保管志愿者证。
(四)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积极参加本队组织或提倡的各项活动和志愿服务,一丝不苟的完成自己承诺的志愿服务工作。
(五)参加志愿服务或集体活动时要服从领导、听指挥、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维护自身安全。
(六)在尽己所能定期志愿无偿献血的基础上,积极传播献血救人,无损健康、奉献社会自豪而快乐的切身感受,倡导将安全优质的血液无偿奉献给亟待输血延续生命的伤病员的理念,动员更多健康适龄者献血救人。
(七)?;ぴ谥驹阜窕疃讨谢裣さ乃艘郊捌渌婪ū;さ男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八)不以志愿者身份或着志愿者服饰从事营利性或其它与无偿献血及其志愿服务无关及违背社会公德,甚至违法的行为。
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的内容。
(一)参与与无偿献血相关的科普知识和常识的宣传。
(二)参与无偿献血及其志愿者的招募、保留和召回等活动。
(三)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管理,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志愿者沟通联络。
(四)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经费和物资。
(一)市红十字会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无偿献血专项经费保障。
(三)境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开,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志愿者监督,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挪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专项经费和物资。
第十四条 志愿者的注销。凡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志愿者,由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注销其志愿者资格,并上报红十字会备案。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本实施办法。
(二)不能履行志愿服务责任。
(三)利用志愿者的身份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
(四)本人申请自愿退出。
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日常管理。
(一)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时,要统一着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者服饰,并随身携带红十字志愿者证;在提供志愿服务后,由服务现场负责人在志愿者证或日志、志愿服务登记簿上登记志愿服务内容、时间等并由志愿者和服务现场负责人签名,以备统计汇总和核查,服务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按照《宜昌红十字会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无偿献血志愿者进行服务星级评定晋级和评优、授勋等表彰。
(三)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应建立志愿者的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健全志愿服务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登记和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可在重大活动或在初级培训时,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
誓词:我志愿成为一名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尽己所能在定期无偿献血的基础上,不计报酬的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传播献血救人、无损健康、奉献爱心的理念和血液科普知识,为推动无偿献血活动的持续发展努力工作。
(五)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应当酌情邀请志愿者骨干参与重大活动的研究和决策,充分发挥志愿者骨干的作用,积极探索志愿者自我管理的有效途径。
(六)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及合作者之间是自愿、平等的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志愿服务队或志愿者个人为其提供服务。营利性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使用志愿服务资源,谋取利益。
(七)志愿服务队为志愿者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身体等条件相适应,与志愿服务项目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相适应。不得安排志愿者从事超出志愿服务活动范围的工作。
(八)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由他人给志愿者造成伤害和损失的,志愿服务队有义务和责任提供援助;志愿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和损失,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章 培训及服务
第十六条 培训。无偿献血志愿者的培训分为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专业培训分初、中、高三个级别。培训用教材及参考读物由培训组织方提供。
志愿者的培训由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志愿服务。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分自行安排和集体组织两种形式。
无偿献血志愿者可根据个人情况和意愿在社会各个领域适时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和保留等志愿服务活动;创造条件在自己所在单位和社区及友邻单位、友邻社区组织集体无偿献血;利用闲暇时间到献血点参与宣传、咨询、招募、保留、监护和召回等志愿服务。
尽己所能参加服务队组织的集体活动。
第五章 考评及表彰
第十八条 考评。各级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要根据工时管理办法规定,对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及服务工时进行考核和记录。每年1月30日前将上一年1月1日至于12月31日志愿服务工时逐级上报至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汇总备案。
第十九条 表彰。宜昌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每年年初组织一次优秀暨星级无偿献血志愿者表彰授星活动,表彰本级上一年度 “五星级”志工、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并颁发奖章、证书或勋章。
第六章 保 障
第二十条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要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培训、物质和安全保障,在组织活动中应提高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志愿者代表大会负责修订。
附件:
1、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制度
2、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干部竞选方法及参选条件
3、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培训管理办法
4、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工时管理制度
5、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志愿服务行为规范
6、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作用、工作方法及职责
7、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
附件一:
宜昌市红十字会
无偿献血志愿者登记注册管理制度
一、申请参加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的无偿献血者及关心和支持无偿献血活动的各界人士,可以通过宜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申请登记。
二、个人申请加入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应填写《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服务队队员申请表》,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经新志愿者培训(初级)并完成20小时以上的实习,考核合格后,填写《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登记表》,配发无偿献血志愿者证、中国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卡和服饰,即成为注册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
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公开志愿者个人信息。
三、无偿献血志愿者的统计工作,由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负责。
四、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证用于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所获志愿服务荣誉。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证由宜昌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统一制作,市红十字会颁发。无偿献血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现场负责人应在其证书上记录所服务工时并由志愿者本人签名,同时现场负责人在服务现场的《志愿服务登记簿》上登记并由志愿者本人签名,作为志愿者考核、奖励的依据。
五、为便于管理,志愿者登记后即获得注册号。注册号由宜昌市红十字会服务队办公室统一制定编制规则,并进行管理,每名志愿者的注册号永久使用。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违法等情况而取消登记志愿者资格的,应注销其注册号,被注销号码原则上不得重新使用。
六、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应做好志愿者电子档案登记工作,使志愿服务工作更加信息化和科学化。
七、无偿献血志愿者可根据自身的专长、爱好选择服务项目,并编入相关志愿服务分队或组进行管理。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对新加入的志愿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时,对于专业技能要求高的服务项目经培训后达不到要求,应允许志愿者重新选择其它服务项目。
附件二:
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
志愿服务队干部竞选方法及参选条件
一、竞选方法
1、由拟参加竞选者或推荐者,将参选申请书或推荐书及相关资料制成竞选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服务队办公室;
2、服务队办公室在收到竞选文件后及时整理,并适时提交考评小组及会议;
3、志愿者代表依据竞选条件审核参选者资格;
4、服务队干部竞选考评小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召开竞选报告及选举会,由竞选者或被推荐者做参选报告;
5、志愿者代表根据参选者的自身情况及参选报告,结合其参与无偿献血及其志愿服务工作情况和本人意愿进行投票选举;
6、审票、统计,确定拟聘人及相应职务,整理报批并按规定程序聘任。
二、参选条件
参选者需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服务队管理办法、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及规范,群众基础广泛的优秀注册志愿者;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及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无偿献血宣传、招募和保留及志愿服务队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志愿者;
3、曾2年内献全血达到4次(200毫升为一次)或献机采成分血达15次;
4、连续两年或连续两届被评为优秀志愿者;
5、身体状况及客观条件允许其承担志愿服务及管理工作者。
三、本条件及方法由服务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三:
宜昌市红十字会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的服务技能、技巧、道德素养和适应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的工作需要,使志愿者培训及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的新志愿者、队员的培训管理。
第三条 志愿者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志愿者培训采取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
自学:针对各个层次志愿者的共同要求,以实现志愿者理论水平和服务技巧不断提高,保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保留和召回等志愿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集中授课:分初级、中级和高级等培训层次和方式。集中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并作为志愿者注册的必备条件和授予星级及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 培训内容和课时
第五条 无偿献血志愿者的培训内容,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需要和受训的情况确定。
第六条 自学是一种持续性的学习形式,学习材料由宜昌市红十字会和宜昌市红十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提供,统一发放或志愿者本人按需选取。
第七条 初级培训以集中授课和现场带教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级和中级培训的集中授课时间一般为180分钟,高级培训视目的、受训人群和培训方式等情况而定。
一、初级培训:是新志愿者注册前的培训。包括集中授课和现场实习两部分。未参加培训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培训地点、时间和频率由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酌情制定,并提前通知受训者。
初级培训纲要
目标:通过集中的初级培训授课和自学及服务现场带教实习,使每个注册队员(简称:献血志工)基本了解服务队和红十字运动基本概况,熟练掌握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和与无偿献血相关的科普知识、志愿服务内容、工作方法、行为规范和服务中的礼仪及技巧,与无偿献血和志愿服务相关的法律规章、无偿献血和志愿服务工作的表彰办法,并灵活运用于无偿献血宣传及志愿服务之中。
培训要点:
第一讲 服务队的发展状况及志愿服务
通过介绍服务队诞生及发展状况、献血志愿者的作用、服务队及其队员/志愿者与采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志愿服务工作是为谁做的?献血志愿者的工作范围、服务礼仪及工作方法、献血宣传及无偿献血者招募、志愿服务地点及服务内容、宣传和招募技巧等内容的培训及结合带教实习,使每个经过培训的志工对服务队的发展状况及志愿服务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成为乐于奉献社会的爱心使者。
第二讲 红十字运动基本概况
通过介绍红十字会的地位,红十字运动的诞生及发展状况,红十字运动的法律保障及其规章,红十字会奉行的七项基本原则,红十字标志及其使用和管理,红十字会的现状及志愿服务,红十字会在推动无偿献血活动发展中的作用,红十字会志愿者的权力和义务有较基本的了解,避免滥用红十字标志,时刻牢记维护红十字的尊严。
第三讲 血液知识及献全血和机采成分血志愿者的招募技巧
通过介绍血液生理、血型知识、无偿献血常识和以机采血小板为中心的机采血液成分的采集原理及方法、捐献全血、机采成分血志愿者的招募技巧等其相关知识的介绍,使受训者经过初级培训后,不但成为一名定期献血者,还要成为招募能手和优秀志愿者。
第四讲 志愿服务行为规范及礼仪
以《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行为规范》为教材,使接受过培训的志愿者能以礼待人,按规范行事。
第五讲 无偿献血及志愿服务的政策法规保障
简要介绍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和《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及本队的管理办法、标准、规范和制度等相关法律规章。
第六讲 献血及志愿工作的考评表彰
简要介绍现行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等相关资料。
第七讲 做一名优秀的无偿献血志愿者
做一名优秀无偿献血志愿工作者应具备的自身条件;加强学习相关科普知识和政策法规,并不断更新;保重身体坚持定期无偿献血;把握各种机会与各界人士交流调研,了解社会对无偿献血活动的理解和认识情况,更好的开展工作;亲临献血点进行志愿服务,协助工作人员开展招募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和意识。
二、中级培训:是针对已达到星级志愿者晋升标准者及志愿者骨干的培训,集中授课。未参加中级志愿者培训或考评不合格者,不得以星级志愿者的身份参加活动。
中级培训纲要
目标:通过集中的中级培训授课和自学,使每个骨干志工都能灵活将所学的献血相关的科普知识、法律规章、工作技巧等运用于无偿献血宣传及志愿服务之中,发挥骨干和帮带作用。
培训要点:
第一讲 红会、无偿献血及本队的发展状况
通过介绍红十字运动、本队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及活动的发展状况,使每个经过培训的骨干志工对本队及与本队相关事务的发展状况有比较深入全面的了解。
第二讲 血液成分采集机及其原理介绍
通过对目前国内外常用的几种血液成分采集机及其原理,和与其相关的科普知识,及以机采血小板为机采血液成分的采集方法、对献血者身体、心理等方面的要求的内容介绍,使受训者对与献机采血液成分相关的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
第三讲 志愿服务中的个案分析
结合服务队的发展需要,培植或挖掘对无偿献血志愿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事例进行介绍和剖析,以达到促进志愿服务向更高层次发展的目的。
第四讲 与无偿献血相关的法律规章的分析
通过对现行的与无偿献血相关的法律规章的分析,解决志工在无偿献血宣传,献血者及无偿献血志愿者招募及志愿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讲 与无偿献血和志愿服务相关的伦理探讨
通过对与无偿献血和志愿服务相关的伦理学探讨,解决志工在无偿献血宣传,献血者及无偿献血志愿者招募及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惑。
三、高级培训:是针对志愿者骨干及高年资志愿者的培训。高级培训有队干部培训、值班长培训(集中授课),论坛、研讨或经验交流会和参观交流等形式,内容根据主题确定。
第八条 志愿者培训由志愿服务队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采供血机构及相关部门或机构配合。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九条 培训管理
一、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负责于每年12月份,制定下一个年度的志愿者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并备案;
二、授课教员由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组织安排,每次培训组织者应提前通知教员按培训大纲和教案备课,所有教案和培训用资料需于正式授课一周前通过试教评估;
三、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负责落实培训场地等,并对受训人员实施考核评估;
四、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负责收集与志愿者培训相关的教案、档案等资料,并整理存档和管理;
附件四:
宜昌市红十字会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工时管理制度
为加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工时及服务质量的考核和统计,促进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优质高效,推动无偿献血活动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每个志愿者可以选择一个或数个分队,在志愿服务队的安排下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志愿服务队排班时,应尽可能的根据志愿者个人特长的优势安排岗位。应急情况下经过专门培训,有相应专业资格的志愿者(这里指血站工作人员),可安排在采供血岗位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岗位。采供血专业岗位的志愿服务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岗位,均由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负责排班。
三、志愿服务工时的记录方法和统计,
采取一式两份的方式,即:一份记录是存放于服务现场的《志愿服务工时登记簿》,另一份记录是志愿者本人随身携带的志愿者证。
1、《志愿服务工时登记簿》,由服务现场负责人登记管理;
2、招募和组织集体献血的,由现场负责人对招募人数进行统计后,按规定折算成工时进行登记;
3、参加相关集体活动者,按实际投入时间记录工时。
4、每册使用时间为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当年12月31日下班时交回服务队办公室汇总并存档;
5、志愿者证由志愿者本人持存,记下每次志愿服务的工时。通常志愿服务组织汇总的工时数应于志愿者证上记录的工时相符合。
6、血站在岗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顶岗志愿服务的工时,每月统计一次,由其所顶岗位的相关科室负责统计,并报送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服务队办公室,经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服务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备案。
7、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服务队办公室应在每年1月10日前,将上年血站在岗员工的志愿服务工时统计完毕。
8、每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工时,除了进行证和簿登记外,还要将统计汇总的工时数据输入电脑里的《志愿者志愿服务工时及评优授星情况汇总表》中,并以纸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同时存档。
六、志愿者志愿服务计算工时办法
1、每无偿献血一次记录2小时;
2、招募
(1)志愿者鼓励动员亲友或同事到献血点献血的志愿服务工时,由献血点负责人按招募一位拟无偿献血者并成功献血记录1小时,志愿者陪同献血者来并成功献血记录2小时计算工时。
(2)志愿者组织集体献血的志愿服务的工时记录,按实际投入时间记录工时,但需有负责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登记备案。每成功招募一位初次在宜昌献血者,由参加招募的志愿者平均分配工时。献血点负责人按招募十位以内包括十位拟无偿献血者并成功献血按1小时/1人计算工时;超过十位的按每增加十位献血者按2小时计算工时;招募超过30人以上的,服务队办公室可通报血站综合科,由血站安排采血车到现场进行采血。
(3)志愿者在参加无偿献血活动中,发表宣传稿件者,酌情记录工时。
3、参加活动
(1)在本队服务区域参加相关集体活动者,按实际投入时间记录工时。
(2)志愿者自行策划组织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应事先报志愿服务队办公室审核,获准者按实际服务时间报记,但需有负责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登记备案。
(3)除大型活动外,志愿者应提前向服务队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办公室统一安排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自行安排服务活动不计工时。
4、志愿服务工时的记录原则上是,从报到签名开始,至志愿服务结束的解散为止,按实际服务时间记录。
附件五:
宜昌市红十字会
无偿献血志愿者志愿服务行为规范
为更好地做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有效地发挥无偿献血志愿者在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保留和召回中的身份优势,促进无偿献血活动的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无偿献血志愿者必须奉公守法。
第二条 无偿献血志愿者在献血点开展志愿服务时,要遵守
以下规定:
一、无偿献血志愿者注册到献血点参与志愿服务前,必须先接受志愿者的初级培训;
二、无偿献血志愿者在献血点进行志愿服务时,必须穿着统一配发的志愿者服饰;
三、无偿献血志愿者在从事无偿献血宣传、咨询、招募、保留和召回等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要尊重科学,遇到较专业或自己尚不十分清楚的问题时,要主动请资深无偿献血志愿者或工作人员回答;
四、无偿献血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时,要注意维护志愿者群体的形象,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接待和服务时态度亲切诚恳,讲普通话,语言文明,男士要避免蓄长发、留胡须,女士以淡妆为宜,严禁酒后或持烟参加志愿服务;
五、无偿献血志愿者自发举办联欢聚会或拓展活动时,若无公用经费支持或公用经费不足时,原则上实行AA制;
六、无偿献血志愿者之间应该互相关心、互相爱护;
七、无偿献血志愿者不得在献血点从事与无偿献血无关的活
动;
八、无偿献血志愿者如对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当事人或采供血机构领导沟通,亦可直接或通过服务队办公室、队干部向其领导反映。
第三条 无偿献血志愿者在献血点服务时的注意事项:
一、迎接引导来访者及献血者,维护献血点的现场环境和秩
序;
二、指导献血者填写《宜昌市自愿无偿献血登记表》和《宜昌市自愿无偿成分献血(机采)登记》,注意保护献血者的个人隐私;
三、医生在对献血者进行查体或问诊时,志愿者要主动回避,志愿者不得就体检结果等专业问题主动询问或作答;
四、无偿献血志愿者在从事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要热情、大方和主动的与献血者交流,以消除或缓解紧张情绪和疑虑等;
五、志愿者原则上不能进入采血区或控制区(非授权人员工作区域,如:检验科、供血科等工作科室),因工作需要无偿献血志愿者进入采血区或控制区时,志愿者不得触摸仪器、受控医用无菌等材料、文件资料和电脑等,以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和受控资料的外泄;
六、积极与献血者交流,配合工作人员对献血者实施监护和服务,向献血者介绍献血前、中、后的注意事项;
七、当献血者、来访者来到或离开献血点时,志愿者要用欢迎或感谢性语言对其予以礼节性迎送,并提示、鼓励其符合条件时再次献血。
附件六:
宜昌市红十字会
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作用、工作方法及职责
无偿献血(亦称:献血)志愿服务是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保留和召回等相关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明确献血志愿者的作用,提高志愿服务工作质量和效果,特对献血志愿者的作用、献血点志愿者的服务区位划分及各区位工作责任做如下规定:
一、献血志愿者的作用
代表红十字会和社会各界、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采供血和健康教育及相关机构,发挥无偿工作,与民众无利害、无界线、可零距离接触、平行交流和有多次献血,甚至还有献髓经历的身份优势,现身说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招募、保留和召回等志愿服务活动;传播献血救人,无损健康、奉献爱心的切身感受,带动更多健康适龄者加入到无偿献血和志愿者队伍,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人类进步。
二、献血志愿服务的工作方法
1、在社会活动中传播献血救人、奉献爱心的切身感受,用亲身经历鼓励和带动更多健康适龄者加入到无偿献血者和志愿者队伍。
2、创造条件在自己所在单位和社区及友邻单位和友邻社区组织集体献血。
3、利用闲暇时间到献血点配合采血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对无偿献血及来访者的接待、咨询、招募、监护、保留和召回等志愿服务工作。
4、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三、献血点志愿者服务区位划分及工作职责
1、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需服从值日长的领导。值日长应根据志愿者的实际情况及个人特长,安排志愿者在适合的区位,并有序地进行区位轮换。
2、招募区 指的是献血车车下和献血室咨询台区域。在招募区服务的志愿者必须能够胜任献血者的接待、咨询及引导工作,配合招募岗的工作人员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将拟献血者引导至献血登记区。
3、迎送服务及登记区 指的是献血者填表登记区域。在登记区服务的志愿者,应热情主动的迎接来访者;配合工作人员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请拟献血者出示身份证明,并认真填写《宜昌市自愿无偿献血登记表》;主动向符合捐献机采血液成分条件的再次献血者,介绍献机采成分血知识;协助体检医生维持好登记及体检区秩序,使献血者能够按序接受体检;对献血后离开的献血者及来访者,应主动说“谢谢!欢迎再次光临!”等恰当的文明礼貌用语。
4、候采休息区 指的是献血前等候、献血后休息及用饮品的区域。
(1)在休息区服务的志愿者,要主动与献血及来访者交流;
(2)询问献血者的饮食情况,主动介绍和协助献血者选择并开启饮品;
(3)协助工作人员维护好休息区域的整洁和秩序。
(4)指导献血者正确摁压针眼10分钟,监护献血者在献血点摁压针眼并休息10-20分钟,并告知所粘胶带半个小时后将其撕下,如无异常反应方可离开;如发现献血者出现不适症状时,应立即通知医生,以便及时处置;
(5)视机与献血者交流献血的感受,提示献血后注意事项,动员献血者适时再次献全血或机采成分血;
(6)指导献血者将摁压针眼的棉球,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垃圾桶。
5、志愿者服务中遇到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值日长或服务现场负责人。
附件七:
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
宜昌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贡献,设立一星至五星级的授星仪式,表彰“五星级”志工、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根据《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星级和优秀无偿献血志愿者每年的服务时间基数为120小时(15个工作日)。
一、一星至五星级晋级方法原则
1.每年达到服务时间基数的志愿者,按照逐年晋级方式给予晋级;
2.一年内超过时间基数的,按工时的实际多少进行晋级
3.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多年,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每年达到所要求的晋级服务时限,对多年的服务时间予以累计,按照累计晋级方式给予晋级。
4.逐年晋级、时间晋级和累计晋级均以晋级计算公式为基础计算。
5、晋级计算公式
一星级:120小时;
二星级:一星级+120小时= 240小时;
三星级:二星级+120小时= 360小时;
四星级:三星级+120小时=480小时;
五星级:四星级+120小时= 600小时。
6、授星仪式每年举行一次,表彰大会只对“五星级”表彰。一至四星每个人只授予一次,“五星级”可授若干次。即:志愿服务工时数累计达到或超过600小时者,授予“五星级”志工后,某一统计时段内志愿服务工时又达到或超过600小时者,可再次授予“五星级”志工。
7、五星级志工的表彰,采取由市红十字会授予“五星级志愿工作者荣誉证书”和“五星级志愿工作者服务卡”的形式进行。
8、“五星级”的表彰和“五星级荣誉证书”、“星级服务卡”的授予,由服务队上报市红十字会审批后统一制作。
9、本晋升制度和考评标准由服务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优秀无偿献血志愿者表彰标准
1、响应号召、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保留和召回等志愿服务及组织建设中成绩特别突出,得到推荐的无偿献血志愿者;
2、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遵循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和宗旨;认真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领导、听指挥、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服务中能不断完善自我、表现优异、参加志愿服务历年累计工时≥300小时(仅授一次)或表彰周期(1年)志愿服务工时≥300小时者。
三、志愿者无偿献血先进表彰标准
1、累计献血15次以上,一年内献全血400毫升,献机采成分血1个治疗量;或者累计献血15次以上,一年内献机采成分血6个治疗量(献血次数按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计算)。
四、晋级和评优程序。由服务队个分队提交晋级和授优名单,附志愿服务记录和证书,宜昌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办公室审核。
五、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时的统计,分历年累计和表彰周期合计。
历年累计工时:第一年开始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至表彰要求规定的统计截止日期;
表彰周期统计时间:上一次报奖统计截止日期至本次报奖统计截止日期,一般为一年。
六、表彰制度。宜昌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将每年对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个人进行一次表彰。